近日國內為了司改吵的沸沸揚揚,但筆者只覺得很奇怪,為何不先作「經濟改革」,反而要急著「司法改革」?
據報載,台灣基層的薪資水準倒退16年,但上市公司的董監事報酬多則幾千萬,少則幾百萬,基層苦哈哈,高層倒還是過得不錯。目前公司法的修法方向在原本的雙軌制下,傾向移植美國的獨立董事制度,按公司的經營實務專業且複雜,沒有類似產業經驗的獨立董事,一年只開幾次會,是要怎麼監督?甚至監督得太好,下次獨立董事名額就沒你的份了?可以預見的是,監督效能不一定比較高,但多找些獨立董事,卻會造成經營成本增加(董事報酬)。將國內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一字排開,許多均乃「前任」政府官員,終究未能摒除「門神」的疑慮。
在這種情況下,高層有機會到處兼任、轉任,卸任後擔任獨立董事的所在多有,然而基層卻只能兢兢業業的領那一份固定薪水,因之富者越富,貧者越貧,連薪資水準都倒退16年!有識之士去歐美、日本旅遊的時候都很想哭,不是為自己而哭,而是為台灣而哭!薪資可能連歐美日的三分之一都不到,但去當地旅遊只能照當地的物價水準。
無怪乎日本人很愛來台灣旅遊,因為對日本人來說,台灣物價低,但台灣人呢,連在台灣吃個日本拉麵都要照日本的物價水準。不禁讓人悲嘆,有人說「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」,筆者卻認為那是台灣人對面歐美日人士的自卑心態作祟,為何?難道台灣人怯與內鬥?或面對東南亞人士時亦與面對歐美日人士相同態度?相反的,許多台灣人面對歐美日人士時,不敢與之爭鋒,讓人予取予求卻還樂於主動服務,殖民主義的影響沿襲至今。
美國有管理學者提出一種執行事務的優先順序,又重要又緊急的事要最先作,重要但不緊急的則可以先緩一緩,而經濟改革關涉到全民福祉,基層已經窮很久、苦很久了,不能再等了!這毋寧是又重要又緊急,而司法改革雖重要但不那麼緊急,卻為何不先經改,而要司改?難道是因為經改的對象是大財團,司改的對象是公務員,所以柿子挑軟的吃?希望是筆者多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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