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金融海嘯後,您的退休金如何來?
2008年金融海嘯後,許多人投資大損,利息又這麼低,老年的退休金、養老金如何來?應重視勞保老年年金。
除了勞保老年年金以外,受僱人尚有依勞基法之退休金或新制「勞退」即每月提撥工資之百分之六之退休金累積,簡單的講有「二個」「退休金」。 而沒有加入勞保的,則只能靠農保及「國民年金」制度了。
- 勞保老年年金如何計算?
公式:平均月投保薪資×0.0155×年資=月領年金
例如: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,000元,年資為20年,則每月可領=30,000×0.0155×20年=465×20=9,300
例如: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3,900元,年資15年,則每月可領=43,900×0.0155×15年=680.45×15=10,206.75
例如: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3,900元,年資30年,則每月可領=43,900×0.0155×30年=680.45×30=20,413.5
- 什麼時候可以領勞保年金?可否展延請領?可否提前請領?各有何利弊?
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併計算15年,可領勞保年資(但到民國107年7月17日提高到61歲,109年7月17日提高到62歲,111年提高到63歲,113年提高到64歲,115年7月17日提高到65歲,才能領勞保年金。)
- 展延請領
加保人可以展延請領勞保年金。就是說,標準是60歲及15年年資以上,就可以請領勞保年金了,但加保人可以「展延」請領,每展延一年,增給「原可領金額」之4%,最多增給20%。換句話說,展延以5年為宜,展延超過5年,就沒好處只有壞處了。
在「低利率」及「投資高風險」的年代,4%的報償似乎值得,但「壞處」是晚領了1年到5年,如基於「先領先贏」,不在乎「領多」,似又不值得。舉例言之,如原可月領9,300元(年資20年、平均月投薪資30,000元),如又展延5年,則5年後每月可領30,000×0.0155×(1+20%)×(20+5)=13,950,即每月多領4,650元,每年多55,800元,但晚領五年,每年9,300×12=111,600元;5年遲領111,600×5=558,000元。因此,必須活過75歲以上的人,才值得展延。尤其民國115年7月17日「標準」退休年齡「依法」延至65歲以後,如再展延5年,再加上10年就已是80歲了,但在當今很多人可活過80歲以上,似乎划得來。
- 提前請領
雖然未滿60歲,但只要年資滿15年以上,且55歲以上,也可以「提前請領」勞保年金,(可以提前5年,60歲提前至55歲),每提前一年,依原來可領金額減給4%,提前5年減給20%。因此,年滿55歲至60歲可以「提前」請領勞保年金,但「代價」是每年減給4%,「好處」則是「先領」5年。
- 雇主可否參加勞保?
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,得參加勞保(勞保條例第8條第3款)。
- 外派大陸或國外服務可否參加勞保?
外派出國(含大陸)提供服務、考察、研習的,得繼續參加勞保(勞保條例第9條第一項第2款)
- 外國人可否參加勞保?大陸籍員工可否參加勞保?
外國籍員工應參加勞保(勞保條例第6條第3項),但投保時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工作之證明(勞保施行細則第19條第二項)。同理,大陸籍員工應比照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