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百羽律師
近日看到一則演藝新聞,資深藝人徐乃麟在華視的錄影現場,用不雅詞彙飆罵較資淺的藝人唐從聖的一段影片流出,而華視則表示:影片看起來的確是從副控室流出,正在追查中,該名員工因嚴重違反工作紀律,事後必定會嚴懲。
這段新聞讓我感到錯愕,為何?徐乃麟在公共場合用不雅詞彙辱罵唐從聖,已經明顯涉犯公然侮辱罪,且唐從聖亦已表示欲提告,一名電視台員工基於義憤將該段涉及刑事犯罪的影片流出,或是違反內部工作規則,但電視台的工作規則與揭露現行犯孰輕孰重?
因徐身為資深節目主持人,資淺的唐從聖或在第一時間畏於權勢、恐得罪高層壓縮未來出路等原因而不欲追究?但華視鄉愿而不追究現行犯就算了,現在居然還想要反過來嚴懲揭發這件事的人!
在歐美先進國家有所謂的「吹哨者」(Whistleblower)制度,鼓勵組織的內部人揭露機構內部的不當行為,但吹哨者實務上常會遭到組織的報復,也因此各國多有研擬吹哨者的保護制度。我國金管會前此也表示,為強化金融業之監督管理,將要求金融業建立「吹哨者保護制度」,以落實金控業誠信經營,足見「吹哨者保護制度」不只是在歐美先進國家,甚至在台灣都是種趨勢。
然而,讓人萬萬想不到的是,華視不去嚴懲刑事犯罪者,卻反而想要查出誰是「吹哨者」然後加以嚴懲!在政府不斷宣示「前瞻計畫」或「一例一休」,欲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的同時,唯華視竟還秉持落後國家之鄉愿心態,意圖包庇刑事犯,嚴懲吹哨者!
但是,話又說回來了,這種機構的鄉愿行為,豈難道不是被害者所慣出來的嗎?
看到徐乃麟的行為,讓我想到了復興航空的負責人林明昇,徐乃麟辱罵唐從聖,說是因為被唐惹的,同樣的,復興航空連續兩次空難導致公司倒閉,林明昇也說是因為機件故障與機師過失,把自己的責任都推得一乾二淨!面對這種行為,請問被害者有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嗎?
唐從聖第一時間或因畏於得罪高層,也沒表示要提告,幸喜嗣後表示欲於下週提告,否則若連被害者都不願追究加害者,那又要怎麼怪華視去迫害吹哨者呢?
所謂「仗義每從屠狗輩,負心多是讀書人」,在明代時,有個有錢人常喜歡驅使自己的愛犬咬人取樂,某天有位書生在路上被那愛犬咬得很慘,一位屠戶實在看不下去,就出去殺犬而解救那位書生,後來告到縣太爺那裡,沒想到書生收了有錢人的好處,竟然改口供,說他是在跟狗玩,沒想到那屠戶居然多管閒事,殺了他的狗朋友!不顧屠戶的仗義之恩,反而說是那位屠戶要受罰!
同樣的,該名華視員工仗義揭露刑事現行犯,對其本身並無好處,應係基於義憤而為,但若連被害者唐從聖卻不願提告,導致該員工被華視嚴懲,那我真為那位員工感到不值!錯的不是你,而是鄉愿的台灣!欣聞唐從聖表示下週欲對徐乃麟提告,除肯定其不畏權勢之態度,更顯華視包庇刑事犯罪卻嚴懲「吹哨者」之處置不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