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一中原則之同,存一中涵義之異
呂榮海律師
習近平與連戰在2018年7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,二人公開談話15分鐘,閉門會談超過90分鐘。連辦會後新聞稿表示:連戰在連習閉門會議提4點意見,分別為:兩岸「求一中原則之同,存一中涵義之異;雙方「為人民謀幸福,為萬世開太平」;共策「交流合作互利,增進兩岸融合」;協力「促進民權民生,振興中華民族」(2018年7月14日旺報A2版)。
習近平在談到第二個「堅定不移」時,話鋒一轉稱「只要在一個中國前提下,任何問題都可以坐下來談,都可包容,但如果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,那就沒什麼可談的」(旺報,同上)。針對連戰所說「求一中原則之同,存一中涵義之異」,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李振廣說「大陸也認為要求同存異,九二共識就是專門處理這個認知差異,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個最大公約數,對認知的分歧並不影響交流與合作」(2018、7、16旺報A5版)。
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於7月13日晚發新聞稿回應「兩岸的和平與溝通是大勢所趨,希望大陸應承擔歷史責任,並盼望兩岸應致力透過不設立前提的溝通化解分歧。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,台灣是維護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負責任的一方,兩年多來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推動兩岸事務,致力維護台海現狀。両岸關係必須務實客觀面對,而非由單方片面決斷,亦非可以強求。近七十年的台海情勢,從敵對逐步走向和平,這是両岸人民共同努力的成果,雙方必須妥善珍惜」(2018、7、14旺報A6版)
仔細看閱相關報導,摘錄上述重點,感覺其中確有許多「交集」、「最大公約數」之處,依「鵝湖會精神異中求同兼容併蓄如下:
1、最左邊的是習近平代表大陸的講法「只要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,任何問題都可以坐下來談,都可以包容」;其次往右邊依序為2、陸學者李振廣「大陸也認為要求同存異」;3、連戰主張「求一中原則之同,存一中涵義之異」;最右邊的4、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「透過不設前提的溝通化解分歧」,但仍言明依憲法、両岸關係條例推動両岸事務(憲法一中:中華民國,,其實與連戰「存一中內涵之義」是一樣的,不同的只是邱垂正言及「透過不設前提的溝通」和一中原則不同,但而連戰「求」一中原則之同,既然還在「求」則也非完成式。
5、呂律師曰:在「程序上」宜也容許「異」,大陸開始談時的立場固然以「一個中國為前提」,但不妨在程序上詪台灣「不設前提的去溝通化解分歧」,重要的是協商、化解分歧的「果」,以及是否誠如邱垂正發言人所説的「去溝通化解歧異」?「化解歧異只有「一中原則」及台灣遵守憲法,還可能跑出一中嗎?只是一中的涵義有異(中華民國)罷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