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榮海律師
公平交易委員會大小眼,願意和大外商高通行政和解,讓步200億,但卻不願和本土中小企業行政和解。我曾二度代理十五家公司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緾訟長達七、八年,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公平交易委員會敗訴確定。
案件多年來一直在高等與最高行政法院發回與重審,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其間不斷的重覆處分,讓十五家公司的負責人飽受折磨、苦不堪言,所幸最終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公平會敗訴確定。
案件纏訟這麼久,不但浪費行政资源,最後公平會又得到失利結果。為什麼中途不接受我的和解提議,不和本土中小企業行政和解呢?公平會的公平何在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