氣韻不可學,此生而知之,自然天授 ; 然亦有學得處,讀萬卷書,行萬里路。 ――董其昌

欣聞吾友宗偉兄又有新作問世,囑我作序,自然不敢不從。
王宗偉律師,台大化學及台大法律雙學位,才氣縱橫自不在話下,但尤令我印象深刻者,乃在於其為人之純真、熱情,這在當今現實的社會當中,不只是作為一名律師,甚至是作為一位社會人士,都是極難能可貴的品質。
在台大校長缺位案,宗偉兄不計個人利害,四方奔走;在普悠瑪列車出軌案,宗偉兄不憂讒畏譏,率先撰文。再再令人感佩。
宗偉兄此次訴願法新作,採逐條釋義之方式,並援引大量實務見解,有助讀者瞭解法條操作;加上宗偉兄曾任公職之經歷,書中三不五時可見作者本人之體悟,使人讀來不會感到這是一本硬梆梆、死板板的教科書,而是作者現身說法,躍然紙上。
尤其是在訴願法第76條的部分,宗偉兄認為本條具有很濃厚的官本位色彩,容易變相成為圖行政便宜,而踐踏當事人程序基本權之合法出口,要重視程序權才能有效阻止行政機關的黑箱作業。
看到這,不禁想起我所承辦過的某件選舉無效案――中選會居然採用傳真表決的方式,崩壞合議制的精神!甚至還出現有文號卻沒有公文的離譜情況!行政機關的黑箱作業莫此為甚!不確保程序之正當,又怎能期待結果之公正?宗偉兄見解真乃一矢中的。
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,喚醒更多有識之士,共同為打破行政黑箱、健全法治體系而努力。宗偉兄純真、熱情又才氣縱橫之氣韻雖自然天授而不可學,苟能讀其書,亦能對吾人有所助益,是本書今番付梓,我樂於為之作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