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辦案,遇過的當事人形形色色,其中最怕遇到的是哪一種呢?

就是臉皮很厚的!這種當事人有個特色,很愛畫大餅,卻又不想付出訴訟成本。譬如一天到晚說要告東告西、告這個告那個,又說把你當朋友,三不五時來給你問東問西,還很「大方」的想要約定後酬,說這件如果告贏可以分你多少。結果你跟他說訴訟要先付一筆裁判費給法院,然後律師費也不能減免。然後,他就沒有消息了………直到下一次他再興起告人的念頭之前,都不會再出現了。原來他打官司根本不想付錢……想要沒有成本的打官司,還要你當冤大頭幫他去法院試水溫。

說句老實話,官司沒有穩贏的,但律師為了打官司所付出的時間與精力就是律師的成本。律師這行不像一般的製造業,花同樣的時間就可以不斷複製商品來持續的銷售 ; 律師比較像是服務業,還是一種特殊服務業,因為每個案件的情況都不一樣,都需要花時間去閱讀資料、彙整證據、擬定訴訟策略,幾乎每一個案子都是要為不同的案情量身定作。律師雖然不像一般製造業有庫存壓力,但律師的時間就是種成本壓力,每個人每天都只有24小時,但那麼多案子要辦,除了花時間在閱讀資料、研究案情、彙整證據外,還要把訴訟策略做成訴狀然後去開庭,哪還有時間去應付你們這種喜歡畫大餅的?這也是為什麼我除了公益以外,堅持不作免費法律諮詢的道理,一個時間多到可以一天到晚免費法律諮詢的律師是怎樣的?稍微用點腦想想看吧。

再來說到不想付律師費或只想付低額律師費,卻很「大方」的想要約定後酬,告贏分你多少的當事人。這根本就是想占律師的便宜,先不說會不會告贏好了,光法院一審到三審判決確定,可能就要花個三年五載,這段時間你都不付錢,只有律師付出成本…..萬一又沒勝訴,難到律師一審到三審付出的時間精力成本都是作功德嗎?再來就算最後勝訴好了,還有執行的問題,判決執行又算是另一個案件。多年後勝訴了還要免費幫你去執行,而且如果你一開始不付錢去作假扣押的話(連律師費都不想付的人會願意先付幾百萬去作假扣押嗎?),可能勝訴也執行不到錢,到時候後酬要不到,又苦了律師,等於幫人作免費的長工…..根本把律師當白癡。

每次遇到這種當事人,想到就是一肚子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