堯、舜、禹、湯、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際,何其愛民之深,憂民之切,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。有一善,從而賞之,又從而咏歌嗟嘆之,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。有一不善,從而罰之,又從而哀矜懲創之,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。故其吁俞之聲,歡休慘戚,見於虞、夏、商、周之書。-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節錄
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一文乃蘇東坡於北宋嘉佑二年(西元1057年)應試禮部的考卷。當時的主考官歐陽修甚至說出了「讀軾書不覺汗出,快哉!老夫當避此人,放出一頭地!」
以歐陽修當時的地位,竟會脫口而出這句話,其對蘇東坡的激賞程度由此可見,而事後觀之,歐陽修也沒有看走眼,蘇東坡果然成為一代文豪,就算現在已經過了快一千年,不止騷人墨客,就算只是尋常市井之民,「明月幾時有,把酒問青天」,對於蘇文的隻字片語都能朗朗上口,足見蘇東坡的文學上影響力有多深遠。
近代林語堂先生更以英文寫了一本《蘇東坡傳》(The Gay Genius),當中對蘇東坡的讚揚,更奠定了蘇東坡於近代受歡迎的基礎,許多蘇東坡的粉絲們受這本書影響甚深,現代蘇學就像一罈老酒,真是越陳越香。
言歸正傳,先暫時忘記前面那些對蘇東坡的溢美之詞,回到這篇文章本身。
蘇東坡在這篇文章一開頭就打出了「堯舜禹湯」牌,表明自己的正宗儒家身份,畢竟這是一份考卷,當然應該要堅守政治正確,這無可厚非。
但長久以來,有件事就一直讓我覺得很奇怪,為何古代讀書人老愛把「堯舜禹湯」掛在嘴邊,我想或許是因為年代久遠,很多事蹟已經不可考了,難以舉出反證去否定「堯舜禹湯」的完美人格,所以乾脆把「堯舜禹湯」神格化,作為一種道德圖騰?
但是根據近代考古的發現,遠在商代之時就有以活人殉葬的習俗,雖然尚未考證此種習俗是否承襲自更久遠的夏代,但這種於今被視為殘忍且違反人道之事,為何商湯沒有阻止?反而被列為「堯舜禹湯」的聖人之一?豈難道活人殉葬符合當時的道德?
如果是這樣,那至少可以證明道德是一種流動的概念,會與時俱進,「堯舜禹湯」時代的道德標準未必就高於近代的標準,否則那種酷刑或活人殉葬的事,早在當時就被「堯舜禹湯」禁止了,既是如此,那所謂的堅守傳統,有時也未必是對的?
台灣近代也有一些作家,原本寫的書銷路都不錯,但有一天突然被社會大眾發現他們的道德瑕疵,從此形象破滅,書就賣不好了。但真的有必要把「個人作品」跟「個人道德」劃上等號嗎?
這或許是受到傳統儒家價值觀的影響? 因為儒家理論的核心就是「仁」,又把所謂的「仁」跟「道德」劃上等號,以致於儒家對於「清官」的評價常高於「能臣」,不能接受「能臣」的道德瑕疵,但可以接受「清官」的無能。但實際上,無能的「清官」對國家所造成的危害,往往超過道德有瑕疵的「能臣」。
明朝的張居正改革做得很好,但私德問題被萬曆皇帝發現之後,萬曆大受打擊,從此避不上朝,反觀海瑞跟司馬光,自身廉潔沒有問題,但平常穿的破破爛爛,行政能力與張居正不在一個檔次,居然當時的評價甚高。是以「堯舜禹湯」自然成為儒家的一種道德圖騰,因為年代久遠,幾乎無法舉證推翻「堯舜禹湯」的聖人形象。然而這種已經無法驗證的聖人圖騰,真的適合當作對現代人的一種道德枷鎖?
以近代觀點言之,一家公司的CEO應該被要求的是,能夠為這家公司帶來多少利潤,而不是整天去關注他的私德 ; 反之,當到一家大公司的CEO卻整天穿得破破爛爛,以廉潔自詡,但卻讓這家公司連年虧損,這才是真正有負於股東。
歐美比較注重個人主義,他們可以把一個人的「成就」與其「道德」分開,一個優秀的CEO薪水可以高達幾百萬、上千萬美金,過著豪奢生活也沒人會怪他們,因為那是人性,work hard, play hard,畢竟他們經營公司的優良績效也讓股東賺錢了 ;
但中國傳統儒家則是把「道德」也作為「成就」的一部份,「能臣」的評價總是落在「清官」之後,像管仲、張居正這種優秀的CEO,被責難生活太過奢侈,而像海瑞、司馬光,甚至道光皇帝一樣衣服打補丁,穿得破破爛爛,工作績效差,讓百姓跟他們一樣過得苦哈哈的,在當時的評價反而都不錯。
從而蘇東坡講「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,何其愛民之深,憂民之切…」,基本上是一種政治正確的說法,真假都是無法考證的,實際上這些「聖人」若真「愛民之深,憂民之切」,又怎會允許活人殉葬這種事?
柏拉圖認為正義是一種「直觀」,主要是憑藉著「直觀」的「理性」來認知,而縱然活人殉葬當時未立法禁止,豈難道「堯舜禹湯」依其直觀理性不覺得有何不妥?若果如此,堪當聖人?或只是如前所述,因為難以舉反證推翻、無法驗證,所以才被推上「道德圖騰」的地位?
《傳》曰:「賞疑從與,所以廣恩也;罰疑從去,所以慎刑也。」當堯之時,皋陶為士,將殺人。皋陶曰:「殺之。」三;堯曰:「宥之。」三。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,而樂堯用刑之寬。四岳曰:「鯀可用。」堯曰:「不可,鯀方命圮族。」既而曰:「試之!」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,而從四岳之用鯀也?然則聖人之意,蓋亦可見矣。-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節錄
明朝晚期有一些以高度道德自詡的文人常聚集在東林書院講學著述,形成了一個小團體,也就是所謂的東林黨,後來逐漸把持朝政,但其所標榜的道德,卻成為一種排外的標準,以致其他被東林黨排斥與打壓的朝臣,轉而依附太監魏忠賢,一時間魏忠賢權勢薰天,甚至被尊稱為「九千歲」!
在我看來,道德這種東西是一種內在的修養,對自己的紀律要求,但有時候卻常常變質成為一種攻擊性的武器,過度的拿道德問題去貶低或指責他人,也違背了儒家所謂的中庸之道。
東林黨人,本以道德自詡,不可否認的,其中有些人也確實人品高潔。但不知不覺間,這種「道德標準」竟變質成為過濾「黨員」的理由,而無法入黨的文人在政壇上受到打壓而不能翻身,只好釜底抽薪去依附魏忠賢,此時東林黨所謂的道德實際上已經偏離真正的道德而不自覺。豈難道魏忠賢的崛起不是東林黨所間接促成?
事實上儒家是很重視所謂傳統禮教的,而這種傳統是不容輕易更動的。在北宋神宗變法時,司馬光反對最力,有一次宋神宗在司馬光講資治通鑑中「蕭規曹隨」的故事時,就趁機問他:「漢王朝常守蕭何法,不變可乎?」結果司馬光居然回答:「何獨漢也,使三代之君,常守禹湯文武之法,雖至今存可也。」等於完全否定了立法院存在的意義,甚至認為一個王朝的衰敗就是因為修改法律。
而柏楊先生在柏楊版的資治通鑑中也認為,孔子作《春秋》,但在裡面卻一直把「楚王」稱為「楚子」,為何?因為楚國幾百年前原本是被周王朝封為子爵,但後來居然自立為王,有違禮教,所以就算他自立為王,我在道統上也不會承認他,還是要叫他「楚子」。由此可見傳統儒家慣用這種「精神勝利法」,以同樣邏輯來看,美國脫離英國殖民而自己片面宣布獨立,雖然也兩百多年了,可能也不會被孔子稱為「美國」吧?
歷史是當權者寫的,隱惡揚善在所難免,但近代考古學發達,客觀的證據勝於單方的描述,是以蘇東坡描述許多「堯舜禹湯」的聖德,均「見於虞、夏、商、周之書」,但所謂「虞、夏、商、周之書」卻不會記載「堯舜禹湯」容任活人殉葬這種事。雖孟子曾云子曰:「始作俑者,其無後乎」,而被推敲可能有活人殉葬這種事,待近代考古挖掘殷商遺址之後才得到確切證據。
所以胡適說「多研究些問題,少談些主義」,宋代由於考古學不發達,文人在沒有其他方法舉出反證的情況下,高舉「堯舜禹湯」的道德大旗或也是不得已,但當世科學昌明,「有幾分證據,說幾分話;有七分證據,不能說八分話」,蘇東坡追捧「堯舜禹湯」,雖是政治正確,但於今觀之,實是大違治學之方法論。
蘇東坡所舉「皋陶曰殺之三,堯曰宥之三」的例子,意思是擔任法官的皋陶對於某罪犯已經判了死刑,但身為執政者的堯,卻阻止皋陶法官執行死刑,連續三次。
此於當時「君權神授」的時代,固然是宣揚「仁德聖君」的政治正確,惟於今觀之,未免沒有「權力分立」的概念,法官已經判了死刑,但當政者卻要連續介入干涉司法三次!
想想看在現代社會,若總統不斷對最高法院院長關說司法個案會怎樣?但在當時歐陽修卻不疑有他,反而對此經典關說案例讚不絕口……..
《傳》曰:「賞疑從與,所以廣恩也;罰疑從去,所以慎刑也。」當堯之時,皋陶為士,將殺人。皋陶曰:「殺之。」三;堯曰:「宥之。」三。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,而樂堯用刑之寬。四岳曰:「鯀可用。」堯曰:「不可,鯀方命圮族。」既而曰:「試之!」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,而從四岳之用鯀也?然則聖人之意,蓋亦可見矣。-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節錄
前面說堯三次就司法個案關說皋陶法官,希望法官能撤銷死刑,顯然是以行政干涉司法。只是持平而論,權力分立理論也是要到18世紀啟蒙時代孟德斯鳩才提出來,所以也不能怪蘇東坡為何沒有這種相對先進的概念,至少在宋代當時是沒有這種分權概念的。
以前曾經有看過一個介紹馬雲的節目,裡面有個受訪者說:馬雲當初創業的時候,他知道要做什麼,但是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做 ; 馬雲底下的人,知道要怎麼做,但完全不知道馬雲要做什麼。
為何?因為馬雲老是說他以前考試數學只考1分,對於網路電子商務技術層面的事,可謂一竅不通,但是他有格局、有視野,能預測未來發展的趨勢,因而決定公司發展的方向 ; 但是他底下的工程師,對於技術面嫻熟,但卻欠缺了馬雲綜觀全局的視野。
同樣道理,蘇東坡寫作文固然很棒,但要叫他跳出傳統思想的框架,去顛覆既有的思考,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,這也就是為何北宋保守派反對王安石變法的最主要原因:對於傳統思想框架外的作法,直接把它妖魔化,以掩飾自己格局、視野深度的不足。
但要這些保守派承認自己的不足哪有那麼容易,連蘇東坡都說了:「人皆養子望聰明, 我被聰明誤一生,惟願孩兒愚且魯,無災無難到公卿」。因為自己比較聰明,所以沒辦法上位,而比較愚蠢的人,才可幹到公卿?
蘇東坡是不是比較聰明無從驗證,我們只能說他在文學上的才華毋庸置疑。但我們根據生活中的經驗,真正聰明的人,往往不會把自己的聰明掛在嘴上,明眼人自會察覺 ; 反而是那種自以為聰明的人,三天兩頭就想表現自己的聰明,如果讓自以為聰明,實際卻愚蠢的人當政,那才是國家災難的開始。
暫且先不論蘇東坡所舉的堯以行政干涉司法的例子,有沒有分權概念這回事,在皋陶法官判了三次死刑,而堯介入三次後,蘇東坡又說:「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,而樂堯用刑之寬」,意思是老百姓都很怕皋陶法官執法的決心,但又很感激堯的寬仁。
這就是典型的扮白臉跟黑臉的作法,在古代就很懂得搞這招,只是他們講得比較好聽:「畏執法之堅,樂用刑之寬」,其實就是用黑臉來嚇人,用白臉來裝好人,究其所以,就是一套統治術。
這種互相配合寫劇本的事情,唐太宗最是擅長,王安石就曾寫了一篇《縱囚論》一語道破這種上下互相串通以成全美名之事,把死刑犯在臨刑前釋放回家與家人相聚,再相約之後回監獄受刑,結果那些死刑犯真的全部遵守約定回監獄受刑,唐太宗說你們都這麼守信用,罪不當誅,全部赦免!當然朝野接下來就是一番歌功頌德,就是因為皇上施行仁政,連窮兇惡極的死刑犯都被皇上聖德所感化,皇上真是聖明燭照啊!
這種劇本你相信嗎?
王安石寫了這篇《縱囚論》後也是被抨擊的很厲害,說你看,這個人內心有多黑暗險詐,居然可以把這麼仁德的故事,醜化成上下交相賊!有時候講實話就是必須要承受這種輿論的壓力,沒有這種逆風而行的膽識,就乾脆從眾最安全,無災無難到公卿,無怪乎梁啟超對王安石的評價極高。
在司馬光的《資治通鑑》裡,也具體描述了玄武門之變:李世民功勞很大,李淵本來想立他為太子,但是因為李世民太懂事、太貼心,拒絕李淵立他為太子在先,堅持要他父親遵古法立嫡長子李建成為太子,但嗣後李世民卻因功勞實在太大,雖無作皇帝之心,但他兄弟卻以小人之心,度君子之腹,以致李世民被兄弟猜忌與欺負甚至危及性命,最後為求自保,不得已考慮再三,才被迫先下手為強,殺掉他兩個兄弟,搞玄武門之變!所以我常說歷史是當權者寫的,這種劇本,信不信就見仁見智了。
至於儒家常說的聖人是否真的存在?更是個羅生門,如果聖人是不存在的,那拿一個不存在的東西,假設他存在來論證自己的主張,不正是所謂的「套套邏輯」(tautology )?
四岳曰:「鯀可用。」堯曰:「不可,鯀方命圮族。」既而曰:「試之!」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,而從四岳之用鯀也?然則聖人之意,蓋亦可見矣。
蘇東坡認為堯雖然堅決不讓法官皋陶執行死刑,但是在治水工程總負責人的選任方面,卻猶疑不定,剛開始決定要任用鯀,後來又改變主意不用,但之後有大臣又建議要用鯀,堯就又改變主意,說那先試用一下吧。
蘇東坡認為這是一種聖人的作法,因為「賞疑從與,所以廣恩也;罰疑從去,所以慎刑也」,意思是該不該封賞有疑問的時候,就封吧,因為這是施恩於底下人,有利於仁德教化 ; 但是在該不該處罰有疑問的時候,就不該處罰,因為古時候的刑罰很恐怖,要特別謹慎。
純以法學的觀點來看,這值得贊同,為何?因為執行死刑這件事,是具有不可逆性的,一旦執行了就無法回復原狀,萬一之後發現受刑人是被冤枉的呢?所以特別要謹慎,這叫「罰疑從去」 ; 但是行政事項,像是任命行政院長,具有可逆性,做錯了,了不起就換個人再做一次,所以「賞疑從與」。
但是換個角度想,為何台灣現在那麼多恐龍法官?就是因為只會「以法論法」,不去追求「個案正義」,不會「因事制宜」!堯連續干涉司法三次,阻止法官執行死刑,為了一條人命,但是輕易改變主意換鯀去治水,結果治水失敗,黃河決堤以致往生的百姓何止成千上百?
在《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》記載了一個故事,釋迦牟尼佛有次乘船,發現船長想要謀財害命,為救同船旅客五百名,只好結果了那位船長。對照蘇東坡所舉的皋陶與鯀的例子,何者才是「仁」?是為救一人阻止皋陶法官執行死刑,卻任用鯀治水失敗而使上千百姓往生的堯?還是殺一人救五百人的釋迦牟尼佛?
書曰:「罪疑惟輕,功疑惟重。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」嗚呼!盡之矣。可以賞,可以無賞,賞之過乎仁;可以罰,可以無罰,罰之過乎義。過乎仁,不失為君子;過乎義,則流而入於忍人。故仁可過也,義不可過也。-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節錄
《尚書》說:「罪疑惟輕,功疑惟重,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」其中罪疑惟輕這點是契合現代刑法學理論的,因為刑事司法程序的最理想狀態雖是「毋枉毋縱」,但事實上,有時候還是可能會有誤判的情況,如果不能夠很確定這個被告是否真的有犯罪,在誤陷冤獄與錯放罪犯之間,寧可選擇錯放罪犯,因為錯放之後,犯人未必會再犯法,但是誤陷冤獄,則絕對會讓一個受到不該受的懲罰。
至於功疑惟重這點,很多老闆聽了應該會跳腳,如果不能夠確定到底有沒有功勞,就當成有吧!因為「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」,與其多殺個罪有應得的人,還不如多發點獎金,因為就算被告是罪有應得,殺人畢竟還是殘酷的事,被告的家屬也會難過 ; 但是多發獎金,就算發錯了,收到的人還是會高興。所以蘇東坡說「嗚呼!盡之矣」,意思是,這實在是太厚道了!
蘇東坡隨後又接著引伸:「可以賞,可以無賞,賞之過乎仁;可以罰,可以無罰,罰之過乎義。過乎仁,不失爲君子;過乎義,則流而入於忍人」。
這意思是,老闆在決定要不要給員工獎金的時候,如果獎金給的太多了,超過了應有的「仁」,老闆還是不失為君子 ; 但是在決定要不要處罰的時候,如果罰得太多,讓人覺得太過苛刻而不近情理,這個就是超過了應有的「義」。
太過仁還算君子,太過義,則變成「正義魔人」,像是老闆規定遲到一分鐘要罰一千塊,但是加班十分鐘也不會加薪一萬塊,這就讓員工覺得太過苛刻 ; 或者是捷運上懷孕沒幾個月的孕婦,還看不太出來,就被歐巴桑當眾指責霸佔博愛座,也是讓人覺得太過苛刻 ; 之前就有個「捷運擋門哥」的新聞,有一位男士,看到一對情侶居然在禁止飲食的車廂中喝飲料,當場正義感大發,擋住捷運車廂的門,讓門無法關閉使列車無法行駛,因為要等待捷運站務人員來取締。雖然出發點都是「義」,但是過乎義,小心變成「正義魔人」,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,此時根本不是在實行正義,只是內心一種幻想在做好事的自我滿足。
所以「仁可過也,義不可過也」,寧可當散財童子、爛好人,也千萬不要當正義魔人。馬克吐溫也說:不要做正確的事,要做討人喜歡的事。當散財童子、爛好人,至少會讓別人開心,但當正義魔人,卻會使周遭的人都難堪而不自在,馬克吐溫所說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?
在我的理解上,這也就是傳統儒家不喜歡改革者,而對於對於沽名釣譽的「偽君子」評價高於「改革者」或「酷吏」的原因吧,甚至在傳統儒家的詞彙中似乎沒有「改革者」這個詞,而一律統稱「酷吏」?
過乎仁,代表不是真正的仁,有時只是一種消極的心態,不想積極做事去扮「黑臉」得罪人,而只想「消極無為」扮「白臉」而與人為善以沽名釣譽,也因此「過乎仁,不失爲君子」; 但「改革者」及「酷吏」卻是真的有在做事,「積極作為」本來就比較容易得罪人,但積極作為的方寸之間卻比較難拿捏,也因此容易「過乎義,則流而入於忍人」,所以蘇東坡主張:「仁可過也,義不可過也」,提醒一下改革者與酷吏,行使公權力要有所節制。像是雍正朝的田文鏡,一文錢逼死老狀元,或是擋門哥為了檢舉喝飲料去阻擋捷運班車行駛,讓現代人知道,「螳臂擋車」這句成語原來真的有可能發生!
再進一步說,我認為儒家的理論核心雖是「仁」,但應「以仁為體」,「以中庸為用」,凡事行之中庸,不應失之寬仁。一昧的講究「仁」,反倒容易失之於「主義」,而缺少「研究些問題」的動力。
清朝康熙皇帝治國就是極端注重「仁」這個字,甚至頒令「永不加賦」,否定稅改,完全沒有現代通貨膨脹的概念。過度寬仁的結果,更導致晚年吏治腐化,國庫空虛。但康熙雖然知道這種情況,為了維持他「仁君」的美名,還是不願及時更改政策,留下個虛晃盛世的爛攤子給他兒子雍正收拾,這豈堪當真正的「仁」?
而雍正為了收拾康熙留下的爛攤子,進行一連串的強勢改革,如「攤丁入畝」、「火耗歸公」、「官紳一體當差納糧」,甚至還「廢除賤籍」,相對於夢幻且不實際的「永不加賦」,這些政策都是非常實在且契合現代精神的。
但是改革就是一種利益的重新分配,真正要改革自然會得罪既得利益者,尤其「官紳一體當差納糧」更是激怒了當時的讀書人,古代讀書人就是要十年寒窗,專職就是唸書,結果你朝廷現在居然也要拉我去修河堤,怎能不勃然大怒?
而讀書人最會的就是著書立言,於是乎,一堆抹黑雍正的言論在民間蔓延開來,包括矯詔篡位、養了一批使用「血滴子」的秘密部隊。於今觀之,康熙傳位雍正早有跡象,而傳位詔書有漢文及滿文版,是要怎麼如民間傳說把「傳位十四子改成于四子」?更何況「血滴子」根本是違反基本力學原理,只有那時候頭腦迂腐的讀書人才想得出來?這又是一個傳統儒生「過乎義」的例子。
對照康熙晚年,為保持「仁君」美名而選擇消極無為,雍正面對康熙留下的爛攤子卻選擇積極作為而端正吏治、改革經濟,但在蘇東坡的解讀下「過乎仁,不失爲君子;過乎義,則流而入於忍人」!縱然是康熙,晚年消極無為,失之寬仁搞得吏治敗壞、國庫空虛,「過乎仁」畢竟還是君子,但雍正積極改革不要說君子了,「過乎義」使得身後罵名一堆!直到近代經考證後始稍復其名譽。
所以改革不易,改革者將利益重新分配的結果往往就是得罪既得利益者,下場通常都不會太好,即便商鞅變法成功,也因得罪太子,在其靠山,當時執政者秦孝公往生後,即被「車裂」。
古者賞不以爵祿,刑不以刀鋸。賞以爵祿,是賞之道,行於爵祿之所加,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。刑以刀鋸,是刑之威,施於刀鋸之所及,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。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,而爵祿不足以勸也;知天下之惡不勝刑,而刀鋸不足以裁也。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,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,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。故曰:忠厚之至也。-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節錄
蘇東坡說:古者賞不以爵祿,刑不以刀鋸,這邊說的「古者」,指的應該是夏商周三代時期,原因如前述,因為年代太久遠了,已經無法驗證真假的,所以隨他說怎樣就怎樣,反正一切以想像中的聖人標準就對了,但實際上活人殉葬遠比刑不以刀鋸更殘忍,但是當然蘇東坡不會講到這個。
既然「賞不以爵祿,刑不以刀鋸」,代表蘇東坡認為古代都是以仁德來感化臣民百姓,但是這邊蘇東坡只說不要怎麼做,卻不說該怎麼做。難道是賞就是誇獎你幾句?罰就是罵你幾句?
說到賞以爵祿的壞處,就是「行於爵祿之所加,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」,意思就是會變得說一動才做一動,為了有好處才會做好事,沒好處就不做好事 ; 刑以刀鋸的壞處呢,就是「是刑之威,施於刀鋸之所及,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」,就是刑罰只是讓你的身體受苦,但你的內心卻還是沒有屈服,反正銅筋鐵骨不怕酷刑。
以上看來,這種聖人的賞罰標準,是完全違反人性的,老闆沒有給薪水誰想要來上班?刀鋸之刑又有誰不怕?但蘇東坡卻說刑之威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?
所以這種違反人性的賞罰方式,實際到底要怎麼做?蘇東坡也沒講,要是他知道,八成可以得諾貝爾獎了。在在證明了傳統儒家只會打高空,高談闊論「主義」或「原則」,但永遠不會跟你講實際作法。
所謂「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中」,蘇東坡為文,從來都是高談闊論大原則,但永遠不講細節,馬雲就曾經說過:沒有寫細節的企劃書,就是廢紙!
所以一旦傳統儒家看到有人的企劃書寫了實際的細節,馬上就視之為洪水猛獸,因為這個寫細節的人實在太過白目,我們的默契都是不講細節啊,這樣總是打高空,只講原則不講細節,一般人根本拿我們沒輒,結果你居然提出細節,那是可以被檢驗的實際作法,根本違反了傳統儒家不講實際作法的潛規則,實在可惡啊!
看看宋朝王安石的變法就更清楚了,王安石在熙寧年間推行的新法,許多甚至連現代的政策都有採行,例如「保馬法」,開放馬匹給民間飼養,而政府可付費購買,類似近代BOT的概念 ;「青苗法」,類似現今的農會低利貸款等。但新法在當時並不見容於司馬光、蘇東坡這一派頂尖的文人,因為新法實在是太進步了,居然提出細節性作法,而得不到當時頂尖文人的支持,王安石只好被迫啟用次等人才,也因此導致了新法的失敗。
蘇東坡後來遭到流放,閱歷也多了,發現新法真的有其實益,在《與滕達道書 》中坦承昔年之錯誤:「吾儕新法之初,輒守偏見,至有異同之論。雖此心耿耿,歸於憂國,而所言差謬,少有中理者。」但雖知悔悟,為時已晚,等到司馬光上台,盡廢新法,王安石變法至此宣告完全失敗。
從這邊我們可以發現,蘇東坡早年雖已文采天縱,但畢竟流於「聯考作文」,對於治國的實際政策及執行方法付之闕如,此觀其《教戰守策》也有同樣的毛病,泛言「使平民皆習於兵」,實際執行方法隻字未提。但其晚年亦自知昔年「所言差謬,少有中理者」,只是因為當時年輕,正如台灣時下許多自詡為「覺醒青年」者,是「此心耿耿,歸於憂國」啊,出發點都是由於關心國政,只是因為年輕識淺,雖寫得一手好作文,實則卻是「吾儕新法之初,輒守偏見」,永遠只談大原則,講到實際作法就突然消失了。
傳統儒家強調用「仁」來予以內心感化,但正如前述,這種道德圖騰之真假已不可考,充其量就是烏托邦式的理想,拿來寫作文可以,但要拿來治國,恐怕偏離實情甚遠。在基礎經濟學的理論中,是假設每個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,因為有利益值得去追求,才會付出相對的努力,但蘇東坡在這邊卻說:「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,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」,否定了人是自利的經濟學基本假設,而自己假設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種成為聖人的潛能,是不是合理,見仁見智。
至於現代刑法理論,對於刑罰,從過去傳統的「應報理論」,逐漸轉移到所謂「預防理論」,易言之,刑罰的目的在於藉由處罰犯罪者以產生威嚇作用,使一般社會大眾因而不敢犯法,而有預防犯罪之目的。中國古代,常將罪犯押至公共場所行刑,也有殺雞儆猴、預防犯罪之意,然而蘇東坡在此卻認為:「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,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」,否定刑罰的預防犯罪功能,而要「疑則擧而歸之於仁,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,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」,這個叫做「忠厚之至也」,沒錯啊,但是具體作法呢?講個世界大同的狀態,然後說這就是忠厚到了極點的結果,要行「仁政」當然很好,但是具體作法為何?
在現代經濟學假設沒有人是聖人的前提下,沒有一個誘因,要一般人如何「歸之於仁」?如何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」?這又回到了前述胡適所云:「多研究些問題,少談些主義」,胡適為何如此說?可能是因為胡適師從美國「實用主義」大家杜威,深知從實際行動中學習的重要性,而發覺中國傳統儒學的病灶所在就是「談太多原則,卻不研究問題」,完全不搞實證研究這種東西,自己以實際上根本不存在的「聖人」為範本來空想,然後主張人人要向「聖人」看齊,而落入「套套邏輯」(tautology )的謬誤當中。
蘇東坡通篇以「仁」(主義)一字貫之,但如何實際執行?「歸之於仁」、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」在執行上又會產生什麼問題?全都未置一詞,「只談原則,不研究實際問題」,今之覺青者,古之東坡也。
詩曰「君子如祉,亂庶遄已;君子如怒。亂庶遄沮。」夫君子之已亂,豈有異術哉?時其喜怒,而無失乎仁而已矣。春秋之義,立法貴嚴,而責人貴寬,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,亦忠厚之至也。 -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節錄
《詩經》認為君子如果要平亂,很簡單,就是「賞善罰惡」,蘇東坡也認為,平亂之法無他,只要賞罰都要依循著「仁」,更進一步闡述,依據《春秋》的義理,「立法貴嚴,責人貴寬」,依著這個道理來「賞善罰惡」,也可說是忠厚到了極點。
但問題來了,怎麼判斷善惡呢?這段可與前述「毋枉毋縱」的理念來做一連結,就是因為要判斷善惡太難了,所以君子「時其喜怒,而無失乎仁而已矣」,看到好人就高興,看到壞人就火大,這是人之常情,但是好人壞人豈是那麼容易判斷的,好人有可能是沽名釣譽的偽君子,壞人也或許是「仗義每多屠狗輩,只是脾氣壞了點」,而世人習於受偽君子表象之迷惑,卻去責難比較不矯顏飾的正義之士。
所以蘇東坡在此提出一個大原則,你若自認為看到所謂的好人或壞人,因而情緒為之起伏,也不要忘記依循著「仁心」,記住「罪疑唯輕」,只要對被告是否犯罪還有所有懷疑,從輕發落就是原則。
接下來,蘇東坡講到「立法貴嚴,而責人貴寬」,這是與現代「立法從寬,執法從嚴」的趨勢背道而馳。因為現代在權力分立制度下,立法是個很複雜的過程,行政院先做初步草案,立法委員也會提自己的版本,多個版本相互對照,在加上檯面下利益團體的角力、協商,使得立法從嚴是難上加難,為了增加法案通過的可能性,自然從寬為宜,在執法上在委由執法單位訂定「施行細則」之類依照實際情況從嚴執法,這是比較符合現代情況的。
現代的立法是一種「從下到上」的過程,民間先產生需求,希望國家對此需求制訂法律,法律是反應了社會的需要,所以講究「依法行政」,因為法律是間接民意的展現 ; 但是在「君權神授」的宋代,立法是一種「從上到下」的過程,法律是反應了君王的意志,皇帝的聖旨幾乎就等同法律,隨一己好惡要殺便殺,不用什麼法律依據,所以執法從寬這一點在傳統儒者的想法中就很關鍵,因為可顯示上意之仁慈、忠厚,而使得百姓感戴其恩德,此亦是一種儒家的統治術。
像是唐太宗大赦五百個死刑犯的故事,豈難道那些死刑犯真的罪至當斬,也未必,只是因為立法從嚴,動不動就嚴刑峻法,但是執法從寬,雖然你們犯了死罪,但唐太宗顯示自己寬厚的一面,全部赦免,讓你們感戴我的恩德,順便做一下政府行銷。
蘇東坡在《答李端叔書》中,曾對朋友誠實的說道:「軾少年時,讀書作文,專以為應舉而已」,也因此在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一文中,通篇緊扣一個「仁」字,正是因為蘇東坡知道儒者當朝,必須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,臨機揣摩上意,雖然題目講的是「忠厚之至論」,但蘇東坡卻洞悉出題者的目的,其實是要「論仁」,因此以「仁」之旨趣貫穿全篇,字字搔到閱卷者的癢處,傳統儒者讀來自是暢快淋漓,無怪乎主考官歐陽修說「讀軾書不覺汗出,快哉」,因為蘇東坡這篇文章正是投你所好啊!
在這個層面上,蘇東坡乃對症下藥,考試的最大目的就是要上榜,而不是暢談自己的理念,那個等到以後上位了再說不遲,但若無法上榜,不能居其位,整天大放厥詞,也與今之「魯蛇」無異。蘇東坡在這一點上,瞭解的很透徹,因之揣摩出題者的意思,先暫時政治正確一下,解決眼前的實際問題,也不失為實用主義下的問題實作了!
看到這裡我們瞭解了,這篇文章的價值所在,在於要以實用主義的觀點來解讀,蘇東坡根本是把主考官玩弄於鼓掌之間,他知道時興儒學,知道這些大老們喜歡什麼,愛看什麼,我就給你們什麼,這是種實用主義的具體實踐。
正常人的行為導向都是利之所趨,「識時務者為俊傑」,這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,而不是只活在幻想中的「聖人」,雖然蘇東坡整篇文章大談聖人之道,但是他心裡真的認同這種觀點嗎?回顧前述「軾少年時,讀書作文,專以為應舉而已」,我希望蘇東坡這句話是講真的,否則,想法也近似腐儒了。當蘇東坡寫著「古者賞不以爵祿,刑不以刀鋸」的時候,或許心裡可能正想著,你們這些當代儒學大老就是愛看這種?
蘇東坡在那個年代,之於歐陽修、司馬光等等,都是後輩,以一個政壇新人而言,一開始不依附於派閥,又怎有機會上位?派閥大老的主張,一個新人又有什麼實力去反對?若敢反對,一個正要開始綻放光芒的燭火,可能就先被熄滅了,這就是政治現實。國民黨為何在大選中落敗,也是因為如此,老是那群傳統派閥在掌權,關係至上,拔擢人才也都是從同樣那夥人裡面挑,看中的是「血統純正」,真正的人才自然不會過去。
想到這裡覺得很悲哀,孔子認為「君子不黨」,確實如此,明朝東林黨為禍,正是肇始於孤芳自賞,結黨排斥異己,而惹出魏忠賢這個更大的禍患,但東林黨豈認為自己在做壞事,或許他們想破頭也想不到,明明就是做好事,怎還會搞成這樣?回顧國內政局何嘗不是如此,國民黨那群傳統派閥總以為自己才是菁英,不屑回應民間被他們視為「非菁英」或「血統不純」的聲音,結果那些聲音乾脆跑去依附別的黨派,整天搞民粹,就這樣把你國民黨搞下台。
所以「時其喜怒,而無失乎仁而已」,這也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,做什麼事最好都不要走極端,因為當你誤認為是對的事情,一條路走到底發現竟是錯的,不到極端都還可以回頭。但若做到極端,誤錯為對,那將會是最大的禍害。
這也是為何前面說道,中國歷史上清官的禍害往往大於能臣,因為能臣縱有不義之舉,他心裡面知道那是不對的,所以也不會明目張膽的做,只會偷偷的、一點一點做,與其正面產能相比,禍害不會太大 ; 但清官就不同了,他們所認為對的事,視為一種個人的信仰,絕對是盡全力的去做,但方向若屬錯誤,做越多錯越大,一旦這件事後來發現是錯的,往往已經造成重大傷害而積重難返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