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羽是東吳大學法學院博士班學生,在律師執業之餘仍孜孜不倦地追求學術進深。昨日與學生們談起他在課堂上的表現,更讓長文看到了一位新世代法律人的多重風采。自2023年9月起,他選修了本人在東吳開設的「超國界法律問題研究」課程。在課堂討論中,他不僅展現出敏銳的邏輯思維和驚人的思考速度,更以其豐富的實務經驗豐富了教學內容。
百羽以其專業的角度,分享身為資深執業律師的豐富實務經驗,使課堂上多數尚未涉足法律實務工作的學生能脫離理論思考的窠臼、更全面地檢視法律問題,為課堂提供議題討論的多樣性。百羽的講解既簡明扼要,又條理清晰地闡釋複雜概念。可以說,百羽熱心參與課堂的交流,不僅啟發學生思考,還豐富課堂視野,為師生互動增添深度與新意。
他往往能在最短時間內抓住問題核心,從多重視角提出精闢見解:既能以學者的立場梳理相關文獻,又能以實務工作者的經驗分享具體操作。特別令人欣慰的是,他善於將複雜的法律概念轉化為簡明易懂的語言,使同學們能更全面地理解實務細節。他不僅學業成績斐然,更在課餘時間熱心協助同儕,展現了難得的才華與熱忱。這種融會貫通的能力,加上樂於分享的胸襟,正是現代法律教育最珍貴的一環。
百羽帶著他的新作《國民法官戰記》(現名為《國民法官怎麼選?怎麼做?》)來找長文。翻開書頁,百羽的文字將長文帶回了那些充滿爭議與期待的法庭現場。國民法官制度,這個司法改革的新嘗試,截至去年九月,全台已有六十多件案件,其中八件已宣判。
百羽的書以一個殺人案為主軸,生動描繪了國民法官審理過程。從律師接案、會見被告,到準備辯護策略,再到法庭上的激烈交鋒,最後是評議與宣判,每一個環節都被細緻入微地記錄下來。特別是對被告精神狀態的探討,以及智商、責任能力等因素如何影響案情的分析,充分展現了現代司法審判中法理與人性的多重交織。
令長文印象深刻的是,百羽描述了律師如何在新制度下調整策略。面對國民法官,律師們不再只是闡述法律條文,而是更注重案情的生動呈現和人性化解讀。這種轉變,正是國民法官制度帶來的積極影響之一。
誠然,國民法官制度的推行並非一帆風順。許多資深法律人士對此制度提出質疑,認為此制可能導致司法民粹化,使判決受到情緒因素左右而偏離法理。他們擔憂非專業人士參與重大刑事案件審判,可能影響司法判決的專業性與一致性。
國民法官制度的設計初衷在於架設司法與民意間的橋樑。透過專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的協力審判機制,不僅能維持司法專業性,更能反映社會共識。每位國民都有機會也有義務參與其中,親身體驗司法運作,這正是實現司法親民化的重要里程碑。關鍵在於如何在制度設計與運作上取得平衡,使「專業審判」與「民意參與」相輔相成,而非相互掣肘。
然而,這項新制度也面臨著諸多挑戰。如甫卸任的前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出席律師節大會時指出,在國民法官案件中,「檢辯雙方實力不對等,律師傾向單打獨鬥,表現像一盤散沙。」這番言論引起了律師界的不滿。全國律師聯合會強調,過去不僅持續辦理課程訓練,也積極培訓辯護人力,累積不下千次,努力與付出不容抹煞。
誠然,許前院長點出的現象不無道理,但身為司法最高首長,更應著眼於如何建構支持體系,協助律師在國民法官案件中發揮所長。國民法官制度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,若能以更積極的思維,從制度面強化辯護資源的整合,建立跨案件的經驗傳承機制,必能讓這項新制成為我國值得驕傲的法律產業。
百羽在書中也提到了這一爭議,並從一個有經驗的律師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他認為,問題的癥結不在於律師的能力,而在於資源的分配和制度的設計。這種洞見,讓長文看到了新一代法律人的思考深度。
讀著書中對辯護過程的描述,長文不禁想起多年前那場因陳同佳案關於律師職責的爭議。當時,蘇貞昌先生指責筆者那番話令人不安:「現在照妖鏡一照,魔鬼和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。」這樣的言論,無疑是對律師職責的嚴重誤解。
作為法律人,我們必須牢記:「一個人在未定罪前,都是無辜的」、「我恨罪行,但從不恨罪人」。這不僅是法律的準則,更是維護人性尊嚴的底線。律師為被告辯護,不是在包庇犯罪,而是在維護法治的根本。百羽在書中通過具體案例,深入闡述了這一點,展現了新世代法律人對法治精神的深刻體認。
近來,死刑存廢的爭議再次掀起波瀾。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判決(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)在法律界激起千層浪。如何在維護社會正義與保障人權之間尋求平衡,這個難題恐怕會一直伴隨著我們。我們需要更加明確的判決標準,同時也要加強被害人保護及檢討現行刑罰制度。百羽在書中也對此議題有所探討,他的分析既有法律專業性,又不乏人文關懷,值得讀者深思。
在這個日新月異的時代,法律人更需要具備跨領域的視野和能力。長文一直強調「超國界法」的重要性,鼓勵學生們放眼全球,汲取各國法律智慧。百羽的這本著作,正是這種精神的生動體現。他不僅細膩描繪了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,更深入探討了法律與社會、犯罪與人性等深層議題,展現了新一代法律人的洞察力與思考深度。
特別值得一提的是,百羽在書中還簡要介紹了日本、美國及德國的相關制度。他對日本裁判員制度的分析,美國陪審團制度的比較,以及德國參審制的初探,都為讀者理解中華民國(台灣地區)國民法官制度提供了寶貴的國際視角。這種比較法的視野,正是長文所倡導的「超國界法」理念的具體實踐。
從比較法的視野觀察,美、日等國的制度選擇與其民主法治發展息息相關。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賦予人民高度參與司法的權力,由公民獨立認定事實、判斷有罪與否,而由法官專責量刑,彰顯了其重視民主參與的傳統。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則採取專業法官與公民協力審判的模式,共同參與包括事實認定與量刑在內的全部審判過程。
我國在汲取各國經驗時,選擇了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承擔完整的審判職責,體現司法既要專業,也要貼近民意;既要維持審判品質,又要讓人民的生活經驗與法律感情能在判決中得到體現。百羽在書中以其細膩的筆觸,生動呈現了這個新制度如何在實務中落實這些理念。
通過超國界比較,我們不僅能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制度,也能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中汲取智慧,為我們的法律制度不斷完善提供參考。透過我國制度與各國法制的交融對話,不僅能促進法律體系的整合,更能實現法治理念的昇華與耗盡,使司法制度更臻完善。
這個時代對法律人的要求越來越高。律師考試的低錄取率,彷彿是一道高牆,阻擋了許多懷抱理想的年輕人。多年來,長文一直呼籲改革考試制度,包括提高錄取率、設立一試成績保留機制等。希望能為法學教育開闢一片新天地。律師公會作為法律專業團體的重要代表,更應積極投入考試制度改革的討論,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方案,為臺灣法律人才的培育開創新局。
百羽在書中描述的國民法官案件,正展現了這種高要求。我們看到,面對這種新型態的審判,律師需要具備更全面的能力:不僅要精通法律,還要能夠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向國民法官解釋複雜的法律概念,同時還要具備出色的表達能力和臨場反應。這些都凸顯了我們亟需培養更多元、更全面的法律人才,而這正是呼籲改革考試制度的初衷。
『良制』,這個長文多年來一直倡導的理念,在百羽的筆下展現出新的意涵。台灣地區的法律發展,從早期的法制規範,歷經解嚴後的法治深化,逐步邁向良制的理想境界。國民法官制度的推行,正是這個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。百羽在書中細膩刻畫了這個制度的運作細節,從選任國民法官的過程,到審理程序的特殊安排,再到最後的評議,都有深入的觀察與思辨。
願這本書能為讀者打開一扇窗,讓大家看到法律的人性化一面。也期待它能激發更多年輕人投身法律事業,為我們的社會創造更美好的未來。法律不應是冰冷的條文,而應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活水。百羽的《國民法官戰記》正是這種理念的生動體現。



